依法“亮剑”贯穿扫黑除恶全过程
2018-10-16
要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政法各机关必须依法“亮剑”,以法为框架将依法打击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要依法依规、不枉不纵,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如何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省公安厅充分发挥主力军、先锋队作用,全警动员、精心组织,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全力守护平安稳定;围绕重大案件办理,与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提高办案质量、重大疑难案件协作、案件数据交流共享等建立机制;全省各地坚持扫黑与治乱并进,积极开展边扫边治边建,既扫黑又“打伞”,既除恶又清源,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双向移送”“两个一律”工作机制,确保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在公安机关内部建立合成作战机制,统筹各警种部门力量,进一步强化同步上案、扩线深挖、侦查联动,形成合力。
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是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为此省公安厅积极创新思路,在认真研究论证后,8月初,于全国率先组建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把对线索的摸排核查作为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发挥线索核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关键性作用,为专项斗争的顺利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作为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亮点工程,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分为线索分检组、审阅组、核查组、督办组、接待举报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等7个小组,人员由省公安厅在刑侦、法制、信访、治安、经侦、纪委、督察等警种部门和基层一线单位抽调,共150余名警力。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实行独立办公、实体运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同时,省公安厅围绕组织部署、措施落实、工作推进以及打击处理等方面,定期对督办、转办、通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线索核查的质量和效率。各地公安机关分别成立与省公安厅警力相对口、工作相衔接的核查分中心。实现了各类线索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从完善司法衔接机制、让政法机关形成合力“挥拳”,到明确执法办案标准、严把定罪量刑法律关、确保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一份份基础性、主干性制度文件的出台,一个个创新亮眼举措的实施,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的专项斗争,有力地推动了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全省法治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