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医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8-05-22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院定于近日对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18-0002)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广大有意向且资质符合规定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元)
01 除颤监护仪 2台 16万
二、设备参数要求
1. 具备手动除颤、心电、呼吸监护及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
2. 除颤采用双相指数截断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3. 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
4. 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小于3s。
5. 支持升级体外起搏功能,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
6. 体外除颤最大输出能量不小于360J。
7. 可选配血氧饱和度和无创血压监护功能。
8. 可充电锂电池,支持不少于100次360J除颤。
9. 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灯光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
10. 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可选配除颤起搏监护多功能电极片。
11. 支持中文操作界面、AED中文语音提示。
12. 彩色TFT显示屏不小于7英寸, 分辨率不小于800×480,最多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
13. 配有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
14. 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15. 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150J)、屏幕、按键检测。
16. 可在-10ºC环境正常工作,存储温度-30~70ºC。
17. 符合除颤国际专用安全标准IEC60601-2-4:2002。
18. 符合欧盟救护车标准EN1789:2007。
19. 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裸机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
三、投标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所提供设备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注册证》,并 提供进口产品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须具有本地维修服务的能力;
3. 采购行为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在采购过程中进行任何非法促销活动。
四、采购时间
1、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每日8:00—16:30北京时间)为招标开放时间。
2. 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需要的相关资料,纸质文本交到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采购中心。
采购人:丹东市中医院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联系人:关 巍
联系电话:0415-3872998
丹东市中医院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日